全国统一考试 全程辅导 轻松考取文凭
苏教考〔2020〕2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1号)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2020年全国成人高考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确保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1.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安全保密双重职责,强化对考试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强化对关键时段、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追究问责,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汇报。
2.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成人高考组考防疫工作方案。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隔离通道,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加强考试招生场所的清洁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严密考试组织管理。2020年全国成人高考安排在10月24日至25日。各地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联防联控,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加强试卷安全管理,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实现对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做好考试组织,加强考生入场检查,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高科技工具作弊。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标准化考点能用、管用且必须使用。各地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管理和维护升级,完善身份验证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不断提升考试实时监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采取利用二代身份证校验个人信息的报名办法、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仪与校验设备等有效措施。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应急预案,认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招考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树立成人高校招生的良好形象。
二、全面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4.深化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深入推进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改革,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宗旨,以服务社会、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为立足点,积极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生模式。积极探索考试形式和内容的改革,继续完善和发展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推荐考核择优入学改革项目,在改革项目中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
5.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各高校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报考人数及2020年高职院校扩招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严格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计划。各高校要按照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按时完成计划编制等工作。
6.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各地要准确把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充分体现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按照本省确定的报名条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加强对申请“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考生和免试入学考生的资格审查和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原则上于9月底前完成各类免试入学和单独考试考生的报名手续。
7.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规定、招生计划和信息公开等要求,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内容。开展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的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章程,严格资格审核,严格招生程序。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加强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监管,严格执行年度备案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备案不得举办函授教育。严肃查处成人高校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恶性生源竞争行为。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
进一步规范成人高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严禁高校委托中介、个人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校外办学点名义进行招生;严禁违反国家关于报考医学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条件的政策规定而擅自招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严禁招收在校生;严禁“先上车后买票”;严禁超出规定的项目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录取工作结束后,各高校须将录取通知书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
三、进一步加强考生服务和新生资格复查
8.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成人高校招生政策,提醒广大考生充分了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和医学、艺术、体育、外语等相关专业招生政策,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中有关“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政策,鼓励退役军人积极报考。大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加强诚信考试环境布置,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宣传,提醒考生增强法治意识,切勿上当受骗。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9.严格新生资格复查。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各高校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倒查追责。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10.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校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有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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